2023“中国书法·年展”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9月15日截稿】
“中国书法·年展”是经中国书法家协会批准,由中国书法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主办的全国性书法专业展览,是系统展示当代书坛创作和学术研究成果的重要平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书家深入传统、传承经典,不断强化新时代书家的精神引领,培养并推出理论与创作兼修的书坛骨干人才,进而推动书法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在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支持下,中国书法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共同举办2023“中国书法·年展”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1.支持单位 中国书法家协会 2.主办单位 中国书法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3.承办单位 《中国书法报》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书法家协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 4.协办单位 书法出版社 《中国书法》杂志社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等有关领导共同组成,负责展览的组织领导工作。 2.评审工作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评审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展览的初评、复评、终评和面试考核等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自由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 秉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彰显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调侃崇高、扭曲经典、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作品。 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提倡自撰,文体不限。因书写内容等产生的纠纷,均由投稿作者负责。使用他人诗文,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诗文名称。 (2)书写及印屏材料 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不接收非纸本类材料创作的作品(传统绢类除外)。来稿请勿托裱、装裱(册页除外)。 (3)规格 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两个类别。不符合规格者不予参评。 书法: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6尺整张(高180cm,宽96cm)以内,一律为竖式。小字类(单字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高138cm,宽69cm)以内,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为高35cm以内,长度248cm以内。册页作品成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正文页数为5—12开(10—24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一般不超过入展作品总数的6%。 篆刻:篆刻作品须寄印蜕6—12方,边款不少于两枚,统一贴在4尺对开(高138cm,宽35cm)的竖式印屏上,印屏所有内容均须本人独立完成,印屏不退稿。另附印蜕及边款一份用于入展后宣传、出版。评审结束后由承办方通知入展作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承办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3.投稿数量 本届年展投稿作品主体应为书法或篆刻,每位作者限投1件。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说明 (1)本届年展不收参评费。 (2)投稿作者如需退稿,需汇寄退稿费人民币6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30元为邮件保价费,用于作品在回寄过程中发生遗失等意外情况赔偿,保额3000元),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应同作品一并寄出。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 (3)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办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承办单位将退稿费退还本人。 5.信息填写 (1)请在投稿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册页作品注于最后空白页):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省份、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内容是否自撰、是否退稿、是否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请务必在作品内、外包装明显位置注明投稿书体。 (3)请认真填写《2023“中国书法·年展”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2023“中国书法·年展”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下载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出版传媒网站http://www.zgsfcbcm.com、《中国书法报》网站http://www.zgsfbs.cn、中国书法出版传媒微信平台、书法出版社微信平台、《中国书法报》微信平台、《中国书法》杂志微信平台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作品释文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4)上述材料不全者,不予参评。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独立组织评审。 2.本届年展拟设入展作品300件。评审结果适时在中国书法家协会网站、中国书法出版传媒网站等平台公示。 3.入展作者前130名一律参加面试。根据面试积分排名产生综合评审前100名作者(凡接到面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面试者,取消资格)。 4.投稿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代笔、代刻、临摹、抄袭、集字及一稿多投等均属违规行为,违规者取消资格。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届年展拟定于2023年10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可克达拉市举行,并出版《2023“中国书法·年展”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作品集》。 六、入展作者待遇 1.综合评审前100名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2.向综合评审前100名作者发放作品收藏费1000元(税后),向其他入展作者发放作品收藏费500元(税后)。 3.向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4.向入展作者赠送《2023“中国书法·年展”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作品集》1册。 5.向入展作者赠阅下一年度《中国书法报》。 6.《中国书法》杂志、《中国书法报》等媒体将择优刊载作品。 7.入展作品收藏费、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开幕式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由相关承办单位向入展作者支付和邮寄,作品退稿将于展览开幕式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上述支付和邮寄时间顺延。 七、征稿日期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3年9月15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八、收稿、汇款地址 1.收稿地址 地址:新疆可克达拉市珠江西路829号可克达拉市档案馆 邮编:835900 收件人:李荣、周继军 联系电话:13369820199、18299256430 2.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请勿在作品内夹带现金。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2023中国书法·年展退稿”,并注明投稿作者本人联系电话。 3.邮局汇款地址 地址:新疆可克达拉市学府西路1号文联 邮编:835219 收款人:孙甜甜 联系电话:13629990886 九、重要提示 1.为维护本届年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中国书法家协会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举报长期有效,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举报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中国书法家协会机关纪委办公室。邮编:100083。电话:010-59759587。 2.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举办单位对入展作品享有展览、出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对入展作品和不退稿作品享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收藏方对收藏作品和不退稿作品还另享有相关作品原件的完全所有权及展览权等权利。以上许可均无须另行支付除前述收藏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3.收稿及评审期间,作品原件历经拆封、登记、悬挂、摆放等环节,或遇突发情况、不可抗力因素等,可能导致作品原件损伤,请投稿作者谅解。 4.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5.本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十、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0号中国文联大楼5层中国书法出版传媒(非收稿地址) 邮编:100125 联系人:王紫琛、董东红 电话:010-65064258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点击下载附件: 《2023“中国书法·年展”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2023“中国书法·年展”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
2023“中国书法·年展”组委会 202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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