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路迅 发表于 2024-7-11 20:40:20

翰墨华章——2024·中国百家金陵画展(中国画)征稿通知【8月30日止】

为弘扬现实主义精神的宗旨,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推出更多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将共同举办“翰墨华章——2024·中国百家金陵画展(中国画)”。现将本次展览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江苏省美术馆江苏省书画院二、展览组委会名誉主任:范迪安 徐 缨主  任:马锋辉 徐 宁 杨志纯 常胜梅副 主 任:王 平 朱 斌 何 超 周京新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 法 王菲菲 孙 蓓 刘 云 刘旭东 刘伟冬 李 伟 陆庆龙 杨 萍 杜松儒 张兴来 高 民 徐惠泉 章 云 董竟成办公室主任:杜松儒(兼) 赵 震 鲁 梅 吴 嫔办公室副主任:孙 宁 孙 蓓 浦 均展览统筹:张 洛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四、展览日期:2024年11月中旬五、展览地点:江苏省美术馆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展出中国画作品100件。七、参展要求(一)作品内容: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中国画,题材不限。内容要求表现祖国大好山河,体现中华民族人文精神,展现国家发展之果,讲中国故事、展华夏魅力。彰显中国画的学术追求和创新探索。(二)作品尺寸: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三)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八、评选(一)初评:投稿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张洛,办公电话:010-59759379,信封注明:“翰墨华章——2024·中国百家金陵画展(中国画)”。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二)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九、相关事项(一)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二)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三)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四)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五)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十一、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2024年6月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翰墨华章——2024·中国百家金陵画展(中国画)征稿通知【8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