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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群团工作、文艺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贯彻践行新发展理念,努力开创“文艺两新”工作新局面,中国美术家协会将与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宣传部在2021年12月共同举办“全国新文艺群体美术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宣传部 (二)承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新文艺群体(组织)展览与推广中心、重庆市美术家协会 (三)协办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九龙半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市九龙坡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重庆当代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徐 里、陈若愚 副主任:马锋辉、庞茂琨、颜朝华、罗林泉 委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马锋辉、邓 立、邓宗奇、冯令刚、张 宁、陈若愚、罗林全、
庞茂琨、胡启华、胡宗伦、徐 里、彭 石、颜朝华、魏 东 办公室主任:冯令刚、魏 东、邓宗奇 办公室副主任:余 立、何桂彦、谭薇薇 展览编辑:陈爱妍、陶 杰、杨可铌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组成。 四、展览日期:2021年12月 五、展览地点:重庆当代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300件。其中,中国画80件、油画80件、综合画种合计140件。(其中包括:版画35件、水彩·粉画35件、漆画35件、综合材料绘画35件) 七、参展要求: 1、参展人员:参展作者应为新文艺群体美术工作者,体制内美术家投稿将取消参评参展资格,直至取消入会申报资格。 2、尺寸要求: | | | 1.作品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2.作品装裱,可装成带有绫边的单片。如将作品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不易变形,作品托裱必须结实不易破裂。 3.单片作品尽可能每幅作品装一个塑料筒或纸盒,塑料筒或纸盒上应粘贴报名表。装裱在硬板上的作品,须有外包装以免损坏画面,硬板背面粘贴报名表。 4.组委会将统一为作品配框,不收装轴作品。 | | 1.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2.作品须有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无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盒。 3.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画面背后粘贴报名表。 | | 版画作品: 1.版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20厘米(宽)。 2.不展出版画原版。 3.作品邮寄可用五合板相夹或画筒、塑料筒。每幅作品应粘贴报名表。 | 水彩·粉画作品: 1.水彩·粉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50厘米(宽)。 2.水彩画如装镜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尽可能装纸盒,纸盒上粘贴报名表。 3.粉画作品须装镜框,考虑到粉画的特殊性,可用玻璃作镜面,镜上须粘贴纸胶带,并装入纸盒,纸盒上粘贴报名表。 | 漆画作品: 1.漆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200厘米(高)×200厘米(宽)(包括外框尺寸)。 2.漆画一般须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不装外框的作品须有专用包装,外包装上粘贴报名表。 | 综合材料绘画作品: 1.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10(厚)。 2.作品须自行装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无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箱。 3.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画面背后粘贴报名表。 4.参加终评的作品需具备最终展示状态。 |
3、初评:送展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画种、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B座1718室中国美协会员工作处,邮编:100083 收件人:陈爱妍、陶杰 办公电话:010-59759686。信封备注:“全国新文艺群体美术作品展”。 4、复评: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称(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画种、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投稿材料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5、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八、作者待遇: 1.复评入选作品前100件的作者具备申请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的一次条件。(按照各画种比例,其中,中国画件30、油画30件、版画10件、水彩·粉画10件、漆画10件、综合材料绘画10件。) 2.入选作品作者将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 3.入选作品将参加“全国新文艺群体美术作品展”。 4.入选作品将收录进“全国新文艺群体美术作品展”画册。 5.所有作品将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 九、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1年8月30日 |